电子烟店铺不经营了 ,可以将烟弹一次性处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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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售户某先生问:我因另有发展,打算不再经营电子烟零售店了。

工作人员答:您好!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,一次销售卷烟、雪茄烟50条以上的,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。

第五十四条规定,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,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,没收违法所得,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%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。

根据以上规定,你不可将库存电子烟一次性进行销售给同行,您在经营期间应当逐步按需订购产品,切勿留有较多库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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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nha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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